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协商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江苏千余家企业为女职工撑起“暖心伞”
南报网讯(记者余梦迪)“建立完善女职工激励保障机制,在女职工职务晋升和其他评优评先中给予优先考虑”“对于参加技能竞赛、劳动竞赛并取得优秀成绩的女职工,一次性发放奖励津贴”“提供课后托管班,解决女职工子女照顾难题”“允许员工根据接送孩子的需求调整上下班时间”……随着一批充满温度的协商成果落地,我省女职工迎来职业发展与家庭平衡的双重利好。
日前,记者从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获悉,今年3月启动的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协商行动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活动期间,有15542家用人单位开展专项集体协商,取得协商成果9325家,覆盖女职工权益保障全周期。其中,写入集体合同(含工资协议或附件、专章)6136家,直接形成相关制度或办法1995家,直接为女职工办实事3715件。
“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和更年期‘五个特殊时期’享受劳动保护,是法律赋予女职工的特殊权益。”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特别是随着“三孩政策”的实施,女职工生育意愿增强,怀孕、生育、哺乳、子女照护等现实问题更为突出。通过专项集体协商,不少单位针对特殊时期的女职工试行弹性工作制、开展托育托管服务等,解决她们育儿与工作、家庭难以平衡的后顾之忧。
在今年的专项集体协商中,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重视女职工的成长发展,通过建立女职工技能等级提升奖励等机制,让女职工享有平等的技术技能提升机会、岗位建功机会,实现与企业同步发展。例如,南京海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协商推动企业制定公平透明的晋升制度,确保女职工在管理层中有合理占比;提供专项培训基金,支持女职工参与职业技能提升课程和领导力培训项目;建立薪酬调整机制,保障女职工的薪酬能够随企业发展和个人能力提升合理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