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小区树木乱砍伐?违法后果要承担!

江南时报讯 近期,南京市建邺区沙洲街道接到12345投诉,辖区内某小区树木被人擅自砍伐。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沙洲中队执法队员到达现场时,发现该多棵树主体已被全部砍掉,只余树根。

2025年4月14日10时30分,沙洲街道城市治理办公室接群众举报至该小区进行调查,发现小区会所栅栏旁,若干乔木被砍伐,调查过程中,执法队员依次对物业公司经理、物业工作人员、施工单位负责人、施工工人、小区居民逐一进行了调查询问。经查该处树木均属于小区内部树木,为健身会所施工擅自砍伐,执法人员依法拍照取证并进行了现场勘察。当场开具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会所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经后续查明,该健身馆承租了小区内部会所,近期会所旁一些杂树生长,对会所栅栏及地砖等造成了一定的挤压、破坏。健身馆未向绿化主管部门报备、申请即对该处5棵乔木(槐树)进行了砍伐,经测量干径均为6-10厘米。该行为属于擅自砍伐城市树木,2025年4月14日沙洲执法中队对此事进行立案,并根据《关于调整园林绿化损坏赔偿标准的通知》的补偿费用标准,对该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

绿化可以改善住宅小区环境,美化住宅小区形象,涉及居民共同利益,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修剪或者砍伐树木。对于影响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的绿化树木,可以进行适当、合理的修剪,但仍需要按照养护技术标准和法定程序进行。(陈冬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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