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销期再醉驾被查 “只开100米”也难逃惩处

南报网讯(通讯员唐雯俊记者王茸)不久前一天晚9时40分许,南京交警八大队民警在雨花台区春熙路执勤时,一辆小轿车经过查验岗不仅未停车,还急匆匆地往路边一小区里转弯。民警觉得有异,赶紧上前将车拦下。

车窗打开后,驾驶人张某解释说刚才急着赶路,没有看到民警,所以没停车。说话间,民警闻到了一股酒气,便让张某下车配合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该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114mg/100ml,已达到醉驾标准。进一步询问得知,2024年10月,张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已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当下属于无证醉驾。

“警察同志,刚刚有司机把我送到了街对面,我就开了100米打算进小区,没想到被你们拦下了。”张某求情道。民警告知,不管多近,酒后都不能开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张某因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非营运汽车,将被罚款1000元,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因其行为属于二次醉酒驾驶,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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