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举报出租车逆行!贵阳交警:罚款200元记3分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杨昌鼎)4月20日,贵阳市交管局南明区分局接市民举报,4月16日21时55分,一名市民在甲秀南路阿哈调头匝道处正常行驶时,遭遇一辆迎面驶来的逆向行驶白色出租车,险些酿成交通事故。

接到举报后,贵阳市交管局南明区分局三中队立即行动,依法传唤涉事出租车驾驶人周某至交警队进行调查。据周某陈述,当晚因光线不佳,误将该单向行驶路段判断为双向行驶路段,直至发现迎面来车后才意识到他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贵阳市交管局南明区分局依法对周某作出处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行为,记3分、罚款200元。此外,由于周某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的累计记分已超过12分,需参加学习并通过科目一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恢复驾驶证使用。

一审:王琰曹轶

二审:林萌袁小娟

三审:李蓓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