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张先生的店铺门前频繁有玩具、鞋子等物品从楼上掉落。张先生多次与房东及住户协商,问题却始终未能得到有效解决。
张先生:
频繁高空抛物 存在安全隐患
张先生:
楼上住户先扔了一个玩具,后面还扔了两只鞋子,六分钟以内扔了三次东西。
福州金塘路与金州北路交叉口的汽修店主张先生通过监控视频发现,东西掉落后,住在五楼的住户下楼把东西捡走,他怀疑高空抛物的行为是五楼住户家的孩子所为。
张先生说,楼上掉落杂物的现象此前已经发生过多次,不仅让他感觉人身安全受到影响,还担心抛物砸到车辆会影响生意。
5楼住户:确实是自家孩子抛物
记者采访时,5楼的住户刚好经过张先生的店门口,在记者的询问下,该住户承认之前的抛物是他两岁多的孙子扔的,但他对张先生的投诉行为并不理解。
调解员提醒该住户,高空抛物属于违法行为,其产生的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针对此事,法律人士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高空抛物一旦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失,抛物者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在无法明确具体责任人的情况下,除非能够证明自身无责,否则该建筑内的所有使用者均有可能被视为潜在的加害方,需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情节严重的高空抛物行为,行为人还可能面临最高三年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若导致他人重伤,刑罚可升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建筑物的管理人、所有人、使用人,在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就要承担侵权责任。所以,我们一定要提前避免这类情况发生,尽到安全管理的义务,毕竟损害一旦发生,是谁都不愿看到的结果。
调解小组同时提醒5楼住户,虽然孩子丢下的是小件物品,但是在重力的作用下,抛下楼后带来的破坏,是难以预见的。
2024年12月16日,家住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官路小区3楼的王女士反映,楼上掉落了一根钢管,强大的冲击力直接贯穿了空调外机,破坏力可见一斑。
高空抛物危害极大,此前《帮帮团》已帮助张先生调解过关于高空抛物的纠纷,如今问题再现,可见此类现象仍需要有效遏制。
2024年10月19日13点07分,一个水桶从张先生租住的店面楼上掉落:
经记者协调,村支部的肖书记、福州仓山建新镇政府安办的工作人员和相关执法部门到场清理安全隐患。
截稿前,张先生给记者发来照片,称5楼住户已经在阳台安装防护网袋,防止抛物现象再发生。
阻止高空抛物
需强化监管提升居民意识
虽然两次抛物是不同住户的行为,但可见治理高空抛物现象存在一定难度,一些群众对于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仍认识不足
2023 年 6 月,
在吉林省长春市的一夜市小吃街,
28 岁女子小娄
不幸被周某从高空抛下的砖头砸中,
最终离世。
而在此之前,周某还曾从高楼向外投掷 2 桶 5 升桶装水、3 罐未开封的可乐,致使另外两人受伤。2024 年 10 月 21 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周某死刑,立即执行。
调解手记
对于高空抛物的治理,除了优化监管、强化法治之外,只有提高居民文明意识,才能从根本上抑制此类现象的产生,《帮帮团》希望广大居民能共同抵制高空抛物违法行为,共同守护我们“头顶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