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驾“连环撞”!事故全责 刑责 赔偿,悔恨终身

鲁网4月17日讯“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经是深入人心的交通安全常识,但还是有人心存侥幸,醉酒开车上路,以致发生“连环撞”交通事故,并为此付出了沉重代价。

2024年8月15日17时30分许,曲某醉酒后驾驶着车牌号为鲁POA***的小型客车,沿兴魏路由东向西行驶,当行至某幼儿园门口处准备向南掉头时,车辆突然失控加速,一头冲向道路南侧,连续撞上路边停放的电动三轮车和五辆电动自行车,还波及到两名无辜路人,事故共造成六台车辆损坏及两名群众受伤。

事故发生后,临清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经对交通肇事者曲某进行血液酒精浓度检测,结果为188.9mg/100ml,远超血液酒精浓度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醉驾标准,曲某涉嫌危险驾驶罪。

最终,曲某被判定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驾驶证被吊销且终生禁驾。不仅要面临刑事拘留,还要承担所有事故损失,保险拒赔,他只能独自咽下这枚苦果。

目前,曲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刑事拘留。(通讯员 刘坤)

责任编辑:连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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