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关于防范假借慈善名义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风险提示》(以下简称《风险提示》)由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民政部慈善事业促进司发布,...
近日,《关于防范假借慈善名义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风险提示》(以下简称《风险提示》)由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民政部慈善事业促进司发布,旨在进一步加大慈善领域反诈宣教力度,提高社会公众识别防范相关骗术的意识和能力。
《风险提示》共两部分,主要内容包括:1、以“捐赠返现”、“捐赠返利”、“配捐”、“投流”、“公益理财”等名义实施诈骗的具体案例。2、风险识别防范提示。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慈善捐赠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基于慈善目的,自愿、无偿赠与财产的活动。慈善捐赠的核心本质在于公益性和非营利性,任何声称通过捐赠可以获利的,承诺大额捐赠并要求预付费用的,社会公众都要提高警惕,避免因“天上掉馅饼”的诱惑而上当受骗;《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慈善募捐是指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募集财产的活动,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社会公众在向某组织捐赠前,可以通过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慈善中国”(cszg.mca.gov.cn)查询该组织是否是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慈善组织、是否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等信息。面对一些“捐款”链接时,应当加强对相关银行账号等信息的核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慈善组织在接受大额捐赠前,应当核实捐赠人的身份、捐赠来源及资金的合法性。通过官方渠道验证捐赠人的背景及资信情况,确保捐赠的真实性;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慈善组织发现被其他组织或个人冒用本组织名义从事诈骗活动的,应当及时收集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调查,及时向社会公众进行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