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公告2斤黄金无人认领是“钓鱼执法”?律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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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发布一则关于认领无主物品的公告。其中写道,近日,该局在案件侦办中扣押涉案黄金1.032千克(碎金),经多方联系调查无法确定黄金的所有人。公告发出后,有网友质疑此举是否属于“钓鱼执法”:“不是忘了领,是不敢领。”“谁领判谁。”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在案件侦办中扣押涉案黄金1.032千克(碎金),因无法确认具体的权利人,所以通过公告方式,若公告期满无人认领,视为满六个月无人对该财产主张权利或者无法查清权利人,则可以依法进行拍卖、变卖后上缴国库。他表示,针对无主财物,公安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发布认领公告、等待认领等做法,符合法律规定,维护国家财产安全,也保障了有关财物去向的合理,是合理的。此举是“钓鱼执法”的质疑目前来看并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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