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孩弄倒潮玩店门口摆件赔2600元_女童碰倒商场天价摆件赔2600!家长怒斥:商家不固定凭啥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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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碰倒商场天价摆件赔2600!家长怒斥:商家不固定凭啥全责?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看,家长确实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并不一定是全额。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未成年人造成他人财物损失时,监护人应当承担责任。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所有责任都应由家长承担,还需要考虑商家是否存在过错。例如,在南京的案例中,商家将1.2米高的玻璃钢玩偶摆放在门口显眼处,既没有固定也没有设置防护栏,显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这种情况类似于超市把茅台酒堆成金字塔放在走廊边,如果有人碰倒了,是否也需要全责?显然不合理。在类似案例中,法院曾判决商家因未妥善防护展品而需分担责任,甚至有中国香港律师指出,“商家不能把责任全推给家长”。因此,家长和商家的责任划分可能更合理的是三七开或四六开。

其次,商家对物品的定价是否合理,这一点值得认真探讨。当前,一些商家将潮玩标价为天价,动辄几千上万。例如成都那起涉及13万元米老鼠摆件的事件,最终家长还是进行了赔偿。然而问题在于:这个玩偶真的值2600元吗?它是否有真正的收藏价值,还是商家虚标价格?以中国香港的天线宝宝事件为例,商家最初索赔3万元,但监控显示孩子并未故意破坏,最终商家退款了事。因此,南京的这位家长完全有权要求商家提供采购凭证和折旧证明,而不是简单接受商家提出的2600元赔偿金额。如果玩偶已经摆放多年,理应被视为“损耗品”,仅赔偿成本价即可。

此外,我们不应忽视此类事件对孩子心理的影响。在许多案例中,孩子被冤枉或受到惊吓后不敢说话,家长往往出于“面子压力”当场赔钱。例如中国香港郑先生的孩子站在碎玩偶旁边,店员一口咬定是孩子踢了一脚,家长没看监控就掏了钱。这种处理方式可能会给孩子造成极大的心理伤害——他会觉得“爸妈都不相信我”,从而在未来遇到问题时不敢求助。因此,家长在这种情况下应该保持冷静,及时报警并调取监控,为孩子撑腰。即使最后需要赔偿,也应让孩子明白:“我们信任你,但损坏东西是要承担责任的。”

另外,公共场所的安全责任不应被商家甩锅。既然商家选择将易碎品放置在公共区域,就必须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例如中国香港某玩具店之前设置了护栏,后来撤掉导致玩偶被碰倒,网友纷纷批评:“大块头乱放,压伤小朋友怎么办?”(粤语:大嚿嘢周围摆,压伤小朋友就好笑喇!)。南京商场里人来人往,将未固定的玩偶摆放在门口,与“碰瓷”无异。反观成都礼品店的案例,孩子摔坏千元摆件后,警察明确表示“无法强制赔偿”,这表明法律认为商家的责任难以完全撇清。如果所有商家都采取类似做法,家长带孩子出门岂不是得全程拴着裤腰带?

最后,赔不赔钱是一回事,如何赔则是另一回事。家长可以主动承担责任,但商家也必须讲道理。例如杭州某家长弄坏鱼缸,在民警调解下赔偿了500元;哈尔滨游乐场孩子受伤后,商家主动支付了5000元医疗费。南京的这2600元赔偿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完全可以走法律程序,让法院根据双方的过错比例作出判决。毕竟,教育孩子“勇于承担责任”很重要,但也不能让商家“躺着赚钱”。否则,今天赔玩偶,明天是不是连商场地砖裂了也要赔?

总结来说,家长确实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但不应成为“冤大头”;商家索要赔偿时,也应扪心自问是否尽到了应有的安全保障义务。社会需要互信,而不是互相甩锅。只有双方各尽其责,才能更好地解决问题,同时保护孩子的权益和心理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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