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外处方调查#上游315丨院外处方调查:多家三甲医院医生开处方指定院外药店购买,有企业发文295元产品医生可提成1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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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315丨院外处方调查:多家三甲医院医生开处方指定院外药店购买,有企业发文295元产品医生可提成170元

市场价格295元的50g特护霜,医生开出15支处方后每支提成可达150元,达到30支后每支提成能拿到170元。这些产品均需到医生指定的院外药店购买。2024年7月至今,上游新闻记者(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对医生开院内、院外“双处方”及部分医院收取医药代表回扣的情况进行了调查。

### 医生开具“双处方”现象

相关品牌医药代表透露,目前该品牌主要投入(给医生回扣)在三甲医院的皮肤科。上游新闻记者获取的信息显示,涉事药企还为合作医生开发了程序端,可实时更新处方开具和产品销售情况。由于铺设产品的药店大多为医院内的社会药房,因此大多不会引起患者的注意。

实际上,针对医院处方外流中的院外腐败问题,近年来持续引发关注。2021年11月,国家卫健委明确提出,除就诊医院所在医联体的其他医疗机构和被纳入医保“双通道”管理的定点零售药店外,严禁安排患者到其他指定地点购买医药耗材等产品。自2023年起,已有多地卫健部门出台相关政策,严管院外处方。

例如,南京市第一人民医院和鼓楼医院的皮肤科医生在接诊过程中,会为患者开具两张处方单。一张是需要在医院药房拿药的机打单据,另一张则是手写的门诊处方笺,要求患者到院外指定药店购买某品牌屏障霜或保湿修护霜。记者走访发现,类似情况也存在于浙江衢州市人民医院、河南省人民医院和武汉市第一人民医院等多家医院。

### 指定社会药店购买需登记患者信息

根据医生开具的处方,患者需前往指定的社会药店购买药品。上游新闻记者跟随患者来到南京市第一人民医院一楼大厅的天润药店,销售人员表示,处方笺需要留在药房存底,不能返还给患者,且要求提供姓名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

记者以患者身份询问南京市鼓楼医院、衢州市人民医院、河南省人民医院和武汉市第一人民医院院内社会药店的取药情况时,同样被告知需要登记患者姓名及手机号码,有的还需要扫码注册。查询工商登记信息显示,这些指定药店均为普通药品零售企业,与涉事医院不存在投资关系。

多名患者表示,他们并不知道医院内的药店是社会药店。“药店在医院里开着,医生又让到这来买药,我一直以为和医院药房是一样的。”南京市鼓楼医院一名患者说。

### 药店工作人员的解释

多家医院内的社会药店工作人员表示,医院系统中没有的药品,医生会开处方让患者到医院内经营的社会药店购买。“如果复诊时需要医生看就再去开个处方,如果觉得使用后有效果,直接来买也可以,之前都有登记。”药店工作人员解释道。

南京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部门工作人员回应称,不是所有药品都可以进入医院系统,因此医生会开处方让患者到社会药店买药,但事前会告知患者。然而,在实际就诊中,开具处方的医生并未明确告知患者具体情况,仅表示需要到指定药店购买,且无法走医保报销

### 投诉与处理

针对上述情况,上游新闻记者以患者名义对医生指定药店的现象进行投诉。河南省人民医院投诉办工作人员在登记相关情况后表示,会交由医院纪检监察室进行调查。2024年10月16日,院方相关负责人回复称,写有指定药店的处方签并非医院统一印制,系医生个人行为,且该药店与医院无任何关系。

该负责人还表示,这种产品属于医用护肤品,医院未配备,按照规定,医生可以建议患者自行购买,而不应指定药店。涉事医生已被要求写情况说明,并将在谈话后对其进行处理。2025年2月中旬,河南省人民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回复称,使用院外药店处方开药系违规行为,已对涉事医生进行通报等处理,且该处理将直接影响其绩效等。

### 医药代表自曝“双处方”套路

调查中,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多家医院皮肤科医生推荐的均为同一家知名化妆品企业主营的薇某功能性护肤品。该品牌在多个网购平台设有直营店,线下日护类门店也均设有专营区域,但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

上海市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总院)外200米范围内就有4家药店设有该产品的专柜。其中一家药店销售人员自称品牌的指导师,可以帮助患者推荐更有效果的产品。当记者以皮肤晒伤为由询问需要购买哪款产品时,该销售人员推荐了修护及特护霜,并表示医生开处方也是这款。

医药代表透露,企业和全国多地三甲医院的多名皮肤科医生均有合作,还开发了相关程序方便统计销售情况。记者在其手机小程序上看到,医生注册成功后,可以看到已开出的产品数量以及新增会员转化销售额。医药代表坦言:“我们就是根据这个信息,定期向合作医生送去回扣。”

### 回扣政策与操作流程

医药代表向记者演示了申请回扣的流程。在企业平台,医药代表可以通过学术申请的方式申请回扣,审批通过后,企业会将回扣金额以学术活动经费的形式汇入区域医药代表账户,再由医药代表根据医生开出的数量进行分配。

如何计算医生开具的产品数量?医药代表表示,专柜通常设在医院附近,区域负责人会选择在院内的社会药店开设专柜。有的区域会在药店配一名专柜导购,主要工作是统计医生开具的处方并推动患者购买,同时留下患者信息,让患者加入企业会员,方便后期精准回访。

医药代表提供的数据显示,仅江苏区域就有160多家合作医院。对于回扣金额,医药代表透露,2021年8月1日起,销售单价248元的修护贴敷料,医生回扣可拿到100元;6片零售价218元的面膜组合回扣为85元;2022年和2023年促销期间,医生处方购买特护霜等产品,达到30支,每单在基础费用基础上加50元。例如,50g特护霜售价为295元,医生在拿到120元/支的基础费用外,达到15支,每单追加30元/支,共150元;达到30支后,追加50元/支,共170元。

### 地方政策严管院外处方

针对医院处方外流中的院外腐败问题,多地已出台政策进行严格管理。例如,浙江省卫健委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中提到,医生在开具外配处方时应加强知情告知,与患者充分沟通,并尊重患者的选择权。医生不得要求患者持外配处方到指定药品零售企业购药,不得在外配处方上书写与诊断治疗无关的信息。

2024年1月,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疗机构院外调配处方管理的通知》中也提到,医生需要与患者充分沟通,并尊重患者的选择权,不得诱导患者到指定药房购药,不得在外配处方上书写或标识与诊断治疗无关的信息。

此外,2023年5月,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了一起药店商业贿赂案件。当事人为了提升药品销量,向上海某医院多名医生行贿。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涉嫌犯罪,已被移送公安部门办理。

### 法律视角与患者维权难点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规定,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利用开处方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医药产品销售方财物,应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医药代表则构成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对于患者而言,维护自身权益存在一系列难点。首先,患者通常缺乏药品专业知识和对医生处方的了解,难以判断处方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其次,即使怀疑医生与药品方之间存在利益关系,患者也很难获取回扣交易证据,特别是在交易隐蔽性高的情况下,证据搜集和证明负担很重。最后,虽然可以通过投诉渠道反映问题,但由于案件复杂性和医生的影响力,维权效果往往不佳。

### 总结

医生开具“双处方”并指定社会药店购买的行为,不仅涉及违规操作,还可能牵涉商业贿赂等问题。随着多地政策的出台,这一问题逐渐受到重视。未来,相关部门还需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医疗领域的廉洁从业环境,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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