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村并居是指一个村庄或者是几个村庄联合在一起,进行统一的规划和建设,包括村庄的管理和村领导的变化。它与新农村有着明显的区别。在我国农村基本上是范围小、总数多,执行新农村政策需要优化到每一个小村庄,这不利于农村的统筹协调,也存在一些发展趋势不平衡的状况。而合村并居则是更为便利和有利于农民生活和劳作的农村发展方式。
和新农村不一样的另一点就是根据农民分布情况进行合村,并将小村庄合并为一个大的村庄。通过合村并居,可以解决农村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有些农村所在位置较为偏远,存在发展不足的问题。而合村并居可以将分散的农民集中到一个社区或大一点的村庄生活,有效节省土地资源,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
通过合村并居,一些村庄的老年人可以搬迁到宽敞明亮的新房屋中居住,享受到更好的生活条件。长期居住在破旧房屋中的老农民可以得到很大的实惠。合村并居还能改善农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升农民的生活水平。例如,新建的村庄可以配备更先进的供水、供电、路网等基础设施,便利农民的日常生活。
合村并居还可以促进农村的卫生环境改善。在合并村庄的过程中,可以统一规划和建设卫生设施,提高垃圾处理和环境卫生管理。农民居住在整洁、卫生的环境中,可以有效预防疾病传播和环境污染,改善农村的生态环境。
合村并居将原来分散的小村庄整合为一个大村庄,村庄管理更加便利。通过合村并居,可以减少农村管理的重复和浪费,提高农村治理效能。村庄管理人员可以更好地组织农业生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公共服务。合村并居也便利了政府的农村扶持政策的落实,能够更好地提供农民所需的各类服务和帮助。
尽管合村并居有很多好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农民可能不愿意上楼住。在合并村庄的过程中,决策者需要充分考虑农民的意愿和需求,确保他们能够适应新的居住环境。不同区域的农村发展水平和经济条件存在差异,需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避免一刀切的做法。合村并居需要充分考虑对农民的经济利益的保护,确保他们在合并过程中能够得到应有的补偿和福利。
合村并居是山东推进的农村发展方式之一。与新农村相比,合村并居能够解决农村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提升农民的生活水平,改善农村的卫生环境,便利农村管理和服务。合村并居也需要考虑农民意愿和需求,适应不同地区的发展水平,保护农民的经济利益。合村并居的推广应该建立在有序和理性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以推动农村持续、可持续发展。